有偿使用闲置银行卡,300元/天日结?办张实名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,每天车接车送去银行“帮”人取钱,就能轻松获得“使用费”?
“帮信罪”全称为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”。是刑法修正案(九)新增罪名,主要指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,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、服务器托管、网络存储、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,或者提供广告推广、支付结算等帮助的犯罪行为。是电信网络犯罪的重要“帮凶”。

近年来,特别是2020年10月“断卡”行动以来,检察机关起诉涉嫌帮信犯罪案件上涨较快,最高检披露的一组办案数据显示,2022年上半年检察机关起诉帮信犯罪6.4万人,目前已成为各类刑事犯罪中起诉人数排名第3的罪名(前两位分别是危险驾驶罪、盗窃罪)。
帮信罪案件数量激增,大学本科以上学历、民营企业尤其是科技公司收入较高者涉罪人数持续增加,犯罪行为主要表现为开发软件、提供技术支持。被起诉人员中,近90%没有犯罪前科,系初犯。
从涉案被告人的年龄来看,80后、90后被告人占比近90%,一些在校大学生由于法律意识淡薄、贪图小利,受不法分子蛊惑利诱而出售、出租自己的“两卡”,沦为“工具人”。
法条规定
《刑法》第287条之二规定了本罪:
“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,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、服务器托管、网络存储、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,或者提供广告推广、支付结算等帮助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单位犯前款罪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。
有前两款行为,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,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。”
警示:
年轻人在学习、生活中要警醒,提高辨别犯罪自我保护的能力。要增强尊法、学法、守法、用法的意识,深刻认识到不能将自己的“两卡”出借、出租、出售给他人,否则一旦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或共犯,将会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,让犯罪记录伴随一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