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定罪与量刑

    协助组织卖淫罪,是指对组织卖淫犯罪起外部帮助作用的行为。《刑法》第三百五十八条第四款规定为,“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、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”。 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《关于审理组织、强迫、引诱、容留、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规定:“明知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犯罪活动而为其招募、运送人员或者充当保镖、打手、管账人等,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,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定罪处罚,不以组织卖淫罪的从犯论处。” 本罪的主观方面,要求行为人具有协助组织卖淫活动的犯罪故意“协…

    刑事辩护 2023年5月6日